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
国土资电发〔2014〕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近期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决定于2014年8月至12月在全国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现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开展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视频会议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配合开展专项行动对于维护良好的矿产开发秩序、促进矿山企业等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安委〔2014〕6号文件要求,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主动作为,把这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协调领导机构,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专项行动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职责到位。 二、明确责任,认真抓好专项行动措施落实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突出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分阶段配合抓好相关工作。要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在专项行动期间顶风违法、屡查屡犯的,要从严处理。继续实施挂牌督办和案件通报制度,对重大违法案件公开挂牌督办。 三、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督查和暗查暗访等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执行企业安全“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土地供应等方面严格限制。对于决定实施停产整顿或关闭的矿山企业,及时收回或按法定程序注销、吊销采矿许可证。积极配合打好油气管道隐患治理攻坚战,持续深化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和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四、落实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铁路公路沿线、旅游景区、中小学校舍、工矿区、尾矿库、建设工地等重点区域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暴雨、台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防止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应急处置和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五、及时总结,完善信息交流和报告制度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跟踪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开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做好信息交流,顺畅省内信息交流报送渠道,及时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报部。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请于11月30日前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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